只是如經上所記:“神為愛祂的人所豫備的,是眼睛未曾看見,耳朵未曾聽見,人心也未曾想到的。”
但神藉著那靈向我們啟示了,因為那靈參透萬事,甚至神的深奧也參透了。
我們若要領略並有分於神為我們命定並豫備之深奧、隱藏的事,就不僅需要信祂,也需要愛祂。敬畏神、敬拜神、信神(就是接受神),都還不彀;愛祂是不可缺的。愛神的意思,是把我們全人,靈、魂、體,連同我們的心、心思和力量,(可十二30,)都完全擺在祂身上。這就是說,我們全人都讓祂佔有,消失在祂裡面,以致祂成了我們的一切,我們在日常生活裡,實際的與祂是一。這樣,我們與神就有最親近、最密切的交通,能進入祂的心,領略祂心中一切的祕密,(詩七三 25,二五14,)不僅曉得,更經歷、享受並完全有分於神這些深奧、
眼睛所能看見的範圍相當窄小,耳朵所能聽見的範圍比較廣闊,人心所能領略的範圍是沒有限量的。神在祂的智慧裡,就是在基督裡,已經為我們命定並豫備了許多深奧、隱藏的事,就如稱義、聖別和得榮等等。這一切都是人眼睛未曾看見,耳朵未曾聽見,人心也未曾想到的。隱藏的事。
與教導不同。教導與我們的心思有關,啟示與我們的靈有關。要領略神為我們所豫備深奧、隱藏的事,我們的靈比我們的心思更為需要。當我們在與神親密的交通中愛祂,全人與祂成為一,祂就要在我們的靈裡,藉著祂的靈,向我們顯示基督作我們所得之分的一切祕密。這就是向我們啟示,人心所未曾想到,神的智慧所計畫,關於基督隱藏的事。
原文意,積極的探究;含示準確的知識,不是發現的,乃是探索的。神的靈探索神關於基督的深奧,並在我們靈裡,向我們顯示這深奧,使我們領略並有分。
指神深奧的事,就是基督在各方面作了我們的永分,為神所豫定、豫備,而白白恩賜我們的。這些是人心未曾想到的,但藉著神的靈,在我們的靈裡向我們啟示出來。因此,我們若要有分於這些,就必須屬靈。我們必須在我們的靈裡行事為人,生活在我們的靈裡,使我們能享受基督作我們的一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