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經節
馬太二六44:祂又離開他們,第三次去禱告,還是說同樣的話。
林後十二8:為這事,我三次求過主,叫這刺離開我。
職事的話
禱告有一個祕訣,就是要『三次』禱告主。這一個『三,』不是一二三的三,乃是多數的意思。主耶穌在客西馬尼是三次求神,等到神聽了祂的禱告就停止了。保羅也曾三次求神,等到神有話答應他之後就停止了。所以,所有的禱告都得注重三次的原則。這不是說禱告一次、兩次、三次就停止了,乃是禱告到透了,神也聽了,纔停止。
這三次禱告的原則是很緊要的。不只個人禱告要注意三次的原則,在禱告聚會中,也要注意這個原則。在禱告聚會中,如果盼望我們的禱告能盡教會的職事,能成功神所要我們成功的,那麼,這一個原則是我們必須牢牢記住的。
禱告三次的原則,就是要禱告透,要禱告通,直到清楚了神的旨意,直到得著了神的答覆。在禱告聚會中,我們千萬不要以為有一件事情題起來,有一位弟兄已經禱告了,我就不必禱告。比方:有一位姊妹生病,我們要為她禱告,不是已經有一位弟兄禱告了,我就不必再禱告,不。那一個弟兄禱告了一次,我可以再禱告,另外一個人也可以再禱告。這不是說,每一個禱告必須三個人禱告,乃是有負擔就禱告,有時也許可以禱告五次、十次…,要緊的是禱告到把負擔卸去了。 這就是三次禱告的原則,這就是禱告聚會能成功不能成功的祕訣。